我差點「被辭職」:台積電廠商資遣攻防,成功爭取應有權益

最近,演算法不知為何,一直推薦我看兩則關於台達電的新聞。一則是去年底,台達電一名高學歷研發替代役員工在內湖總部跳樓輕生,網友說疑似有職場霸凌問題。緊接著我又看到另一篇標題為「台達電人資和主管聯手霸凌勞工真實事件簿」的文章,資深員工控訴被 HR 和主管無預警逼簽「自願離職單」,這讓他們推測,輕生學弟可能也遭遇了類似的壓迫。

看了這幾則新聞,心中泛起漣漪,我不禁想起自己也有一次類似的魔幻經歷。

作為一名職業醫學科醫師,我曾於 2024 年 9 月開始,因緣際會下,進入 OO 公司,成為台積的廠商,OO 公司派遣我進台積工作了半年,某天我突然被告知,這段合作關係即將終止,當我拿到那份離職單時,赫然發現,「離職原因」欄位已經被人預先勾好「辭職」,我若沒仔細看就簽名,我就會這樣「被辭職」了,各種資遣權益可能都拿不到,但我拒簽,經過一番爭取,順利拿到我的資遣權益。

回想起來,真是荒謬,身為一位醫師,我居然需要主動爭取「被資遣」。這段奇特的經歷,絕大多數職業醫學科醫師或許一輩子都不會遇到的。

這是我的真實經歷。

身份轉換:從台積員工到台積廠商

我的台積緣分始於 2023 年 8 月,當時我以全職職業醫學科醫師的身份,在台積服務至 2024 年 8 月。我的工號 146573,和 tsmc 正職員工沒什麼不同,我有識別證,可以自由刷卡進出停車場、進出公司、用健身房、買飯、買咖啡、買水果。

然而,2024 年 8 月後,因為一些特殊原因,我從「台積員工」變成「台積的廠商」(vendor),我的雇主變成 OO 公司,由 OO 公司與台積簽訂合約,再派遣我以廠商的身份,繼續在台積工作了六個月。

這六個月,我經歷了許多魔幻時刻,這段經驗可能真的是全台灣職業醫學科醫師中,鮮少有人經歷過的。在此期間,我週一到週五每天都進台積,全時段提供勞工健康服務,除了新人體檢和簽約,我其實從未真正去過 OO 公司。

人生第一次被資遣

台積 、OO 公司與我的這種三方合作關係持續了六個月,某天,我被告知,合約即將終止,這個合作關係與工作模式將告一段落。

為何這件事情,是發生在我「即將任職滿六個月」的這個時間點?

避免我做超過六個月,對 OO 公司和台積來說,究竟有什麼好處?能夠規避掉哪些責任?勞工任職滿六個月後,會獲得哪些勞動權益?

總之,在我的廠商生涯將滿六個月時,我被通知合作關係將結束,當時台積直接指揮監督我的主管也委婉提醒我:「你可能要有 Plan B。」

離職單上的驚人發現:我的離職原因竟被勾好「辭職」

在這一天,我一如往常的早起,從遙遠的竹北塞車進公司。早上八點,在戶外停車場停好車,走了很長的路,刷卡,進廠,買咖啡,進醫師辦公室坐好,拉開窗簾,在和煦的陽光中打開電腦,正要開始這天的工作,台積健康中心的人突然進來,轉交給我一份 OO 公司開立的「離職文件」。

其實在那段時間,我隱約有預感,遲早會有這一天。然而,當我仔細讀完文件上的每個字,我發現,「離職原因」一欄已被人預先勾選了「辭職」

欸,我可從沒說過我要辭職。

老實說,和我以前是台積員工時相比,以廠商身分在台積工作確實很辛苦,各種食衣住行都明顯比較不方便,全職當台積廠商對醫師來說也不是特別好的職涯發展,但為了賺錢,現實考量下,這些種種不便我都可以忍,我已非常熟稔當時的工作內容,游刃有餘,當時我並未萌生離職念頭,也從未表示離職意願。

況且,我也沒找下一份工作,我也還沒有 Plan B,竹北的房租才也還沒到期,我怎麼會突然辭職?不太合邏輯。

我堅持我沒有辭職,這是「資遣」

台積和 OO 公司終止合作的具體原因,我其實並不清楚。總之,台積似乎不再需要 OO 公司的醫師提供服務,在 OO 公司內似乎也暫時沒有適合我的工作了,與我分道揚鑣,合情合理。

問題在於,這種情況下,「離職原因」再怎麼樣也不是「辭職」,應該是「資遣」才對。我就沒有要辭職呀。

看到「離職原因」已被勾選「辭職」,我馬上 Teams 傳訊息給台積負責管理我的主管,明確表示異議,我說,離職原因勾錯了,我很喜歡這份工作,我沒有要辭職,離職原因不應該勾選辭職,應該改勾「資遣」

我拒絕簽名。

「資遣?」主管只在 Teams 上回覆了簡短兩字,再也沒其他訊息,我只能先忍著焦慮,繼續在醫師辦公室完成那天的工作。

趁白天工作的空檔,我上網查勞工被資遣的權益。依法規,勞工被資遣,主要權益至少有:

  • 要有預告期:雇主須提前通知勞工終止勞動契約。
  • 預告期間的求職假:預告期間內,勞工可以請全薪假,外出求職。
  • 資遣費:依年資與薪資計算,雇主應支付資遣費。
  • 失業救濟:若被解僱後未立即找到工作,可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等。

若我簽下「辭職」,就失去這些權益。

公司提議「合意解約」:勞工為何容易屈服?

我從早上等到了傍晚,接近下班時間,台積主管才用 Teams 回覆我,OO 公司的主管會跟我聯絡。

五分鐘後,OO 公司的主管來電,語氣溫和,嘗試說服我,離職原因不要勾「資遣」。

主管說,若留下資遣紀錄,可能對我未來的職涯有不利的影響。未來的雇主若看到我曾被資遣,可能會有各種不好的評價和擔心。況且,未來我也還有可能和 OO 公司以別的方式繼續合作,若我在此時留下資遣紀錄,仍算一個不良紀錄,可能影響未來的合作。

主管提議,採取一種看似兩全其美、叫做「雙方合意解約」的方式處理。

在權力/知識差距與恐懼情緒下,勞工很容易屈服

人生第一次面臨被資遣的我,乍聽之下,還真的覺得「雙方合意解約」聽起來順耳,好像也不是不行,似乎可以避開「資遣 / 辭職」二選一的棘手情形。

但我聽著電話,腦中卻浮現出我以前在門診遇到的眾多勞工面孔,我常在門診聽到勞工無奈的說,明明她/他就是被資遣,是「非自願離職」,卻被雇主用各種方法說服 / 引誘 / 逼迫,簽下「自願離職」,失去資遣費與權益保障。

以前在門診聽聞,總覺得難以想像,甚至難免想要檢討受害者,為何勞工你自己無法捍衛自己的權益呢?就不要簽名就好了嘛!?難不成雇主能拿武器指著你逼你簽嗎(說不定可以)?

常聽到勞工說:

「主管很兇,他叫我簽的。」

「如果不簽,我擔心雇主會對我做什麼。」

「我怕被公司告。」

「我怕影響我以後找工作。」

「主管說,只是形式上簽名、過過場,該付給我的還是會給我。」

「HR 說這紙上的格式是固定的,只是走個流程。」

「非自願和自願離職?我不知道差別。」

直到這天,我親身體會了門診勞工朋友所面臨的情境。職場上,雇主與勞工在各層面的權力差距如此巨大,勞工對自己的權利又往往一無所知,同時又處在巨大的心理壓力和恐懼下。其實我自己也是當天上網查,才完整了解各種權益,想像我今天工作的地方,如果沒有電腦、沒有手機、不能上網,我該如何自保?

堅持做個誠信正直的人

「雙方合意解約」聽起來實在太曖昧了。雖然可以讓雙方保有一些緩衝空間和解釋空間,但其實也模糊掉了各種應承擔的責任。「資遣」這件事在相關法規上明明就寫得很清楚,該怎麼做,明明就有標準答案。

我想著門診勞工朋友哀傷無奈的面孔,我想到台積企業核心價值的第一條「誠信正直」,我也想到我是職業醫學科醫師,如果連我自己都不能勇敢而正確的主張自己的權益,我如何能夠協助勞工朋友面對一樣的問題?

於是我堅持做一個誠信正直的人,堅持選法規上標準的作法。

「我要被資遣,我不喜歡模糊的答案。」我堅定的回覆主管,法規怎麼說,就怎麼做,我不喜歡奇奇怪怪、曖昧不明的做法,避免爭議,誰也不吃虧。

出我意料之外,OO 公司的主管馬上就同意了,而且電話裡頭的聲音聽起來非常不好意思,聽起來好像對我充滿虧欠。

WTF,不是吧?你們剛才不是還提出一個「雙方合意解約」嗎?我只不過稍微拒絕一下,你們就放棄了?也未免太容易放棄了吧?

最終結局:我順利被資遣,拿到一筆不少的資遣費。

邏輯思考:誰在背後幫我勾選了辭職?

既然 OO 公司很快就放棄跟我爭辯,很快就同意資遣我,沒有跟我爭執,顯然對 OO 公司來說,根本沒有什麼非堅持「雙方合意解約」不可的理由。仔細想想也合理,OO 公司和我合作愉快,本來就沒理由要跟我吵架,也沒理由要「弄」我。

所以,問題是,那張離職單上到底是誰幫我勾「辭職」的?我到現在還是沒有答案。

欸,要不要乾脆連「林義哲」三個字都幫我簽一簽,不是更快嗎?(等等,最近好像新聞上有人示範,幫別人 / 死人簽名可能有刑事責任?)

到底誰想「弄」我?或者是說,誰覺得把我這樣「處理掉」就妥當了?我想大家看得出來。

在那魔幻的一天,我在白天苦苦等候 tsmc 主管回覆時,內心無比恐懼,偶爾想起仍心有餘悸,勞工本就應得的權益,竟然要勞工努力堅持才能爭取到,我感到無比哀傷

職業醫學科醫師,鮮少有人「被資遣」過,這是我的第一次,謹以此文紀念。


後記:

我的資遣費到底是誰付的?

這個問題也讓我苦思至今。是 OO 公司嗎?我覺得應該是 OO 公司,因為我的雇主是 OO 公司,台積不是我雇主,理論上台積不需要支付我的資遣費。

然而,我覺得 OO 公司應該也是在某天突然被台積通知:「欸我們不需要你們再派林義哲醫師進來了。」我個人偏見,在道義上,總覺得台積似乎應該跟 OO 公司分攤一點我的資遣費,不過我猜台積還是能省則省,應該會盡量避免分攤我的資遣費。真正的答案只能去看台積和 OO 公司之間的合約怎麼寫了。

值得各大公司學習。

事實上依法規,在離職前,我還可以請數天全薪的求職假,但因為 OO 公司在我身為廠商的時光裡,給我莫大的協助和支持,我和 OO 公司本來就沒有深仇大恨,秉持以和為貴,互相體諒,我最終放棄主張求職假的權利。

最後,我個人認為「雙方合意解約」在以下情況,才算合理:假設大谷翔平成功幫道奇隊拿下世界大賽冠軍五連霸,Shohei 覺得在美國已無所求,想終止合約,提早回日本打球,回饋鄉親,而道奇隊感念 Shohei 這五年巨大的球技貢獻與票房貢獻,同意讓 Shohei 提前退休回日本,但在道義和情感上不想讓 Shohei 自己辭職(這樣 Shohei 拿不到各種勞工權益),於是道奇隊和 Shohei 談「雙方合意解約」,道奇隊給 Shohei 一筆錢, Shohei 也就不跟道奇隊爭取多餘的東西,雙方好聚好散,這樣才是我心中「雙方合意解約」的典範。

#tsmc大小事
#tsmc廠商
#我被資遣

Comments

發表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