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為職業醫學科醫師,我曾是台積電(TSMC)的正職員工。在職期間,我日常工作之一便是審核職災勞工的公傷病假申請。看似單純的流程背後,蘊含了法規、醫學專業判斷與企業實務的綜合考量。
竹科大宗「職業傷害」是上下班通勤事故
如果你住過新竹,或你曾在竹科走跳,肯定知道上下班尖峰時段的新竹交通。
通往科學園區的幾條狹窄道路上,汽車綿延百里,看不到盡頭。「簡直像停車場,車子不會動的,下車用走的還比較快。」不只一位計程車司機這樣說過。
機車族比較幸運,可以沿著道路最右邊,以考「直線七秒」的超慢速前進。
偶爾路上會有自行車,有人騎 YouBike,在我剛成為台積員工的時候,我也曾有過這個夢想,以為可以像歐洲一樣騎腳踏車通勤,夢想很快幻滅,很快就明白,如果騎腳踏車上班,我可能很快就需要請公傷病假了。
和全台灣其他的公司一樣,台積員工申請公傷病假的最大宗原因,是上下班途中,發生事故受傷,其中很高比例是騎機車出車禍受傷。
綜合台積在竹科所有的廠區一起看,基本上,幾乎「每天」都有員工上下班通勤時受傷,新竹的交通就是這樣子。
事實上,上下班通勤事故受傷,依勞保局的規定,是「視為職業傷害」,換句話說,其實「不是」職業傷害,但被勞保局「視為」職業傷害。
多樣化的職業傷害類型
和其他公司一樣,也有在廠內發生的各種職業傷害事故:
- 碰撞傷
- 夾傷
- 跌倒
- 各種肌肉骨骼傷害…
- 切割傷
- 擦傷
- 接觸有害物質
- 物體倒塌/崩塌
無論是哪一種職業傷害,如果需要休養,員工請的假別就是「公傷病假」,這點與大多數公司處理方式相同。
當員工進到差勤系統,送出公傷病假的申請,HR 就會把 case 送來健康中心。我的日常工作之一,就是審核這些申請,建議台積給予員工多長的公傷病假休養期間。
公傷病假審核的依據:診斷書與醫療失能指引
請公傷病假的第一張門票:診斷證明書
受傷後,最重要的事情是儘速就醫,急診、門診都可以,盡快獲得治療和診斷。
大多數人都是當下先去急診,少部分的人可能天生骨骼驚奇,受傷當下感覺良好,後來才越來越痛,才到門診就醫。
不管你的第一站是急診還是門診,想要請公傷病假,請提供診斷證明書,這是請公傷病假的第一張門票。
有診斷證明書,公司的職業醫學科醫師(我)才知道你受了什麼傷。
宜休養多久?
最常見的診斷書科別是急診、骨科、外科和復健科,診斷病名常見各種外傷:擦傷、挫傷、扭傷、拉傷、骨折、壓砸傷、割傷、撕裂傷等。有時也有其他科的診斷書,看傷到哪裡,讓哪一科處理。
絕大多數的診斷書上,診治醫師會寫「宜休養OO天 / 週 / 月」,這對於職業醫學科醫師在臨場服務時的評估,是重要的 benchmark。
有些公司的 HR,會直接依診斷書上的休養期間給假,在台積,公傷病假會讓職業醫學科醫師審核,這也成了我當時的 routine 日常業務。
核心資料庫:醫療失能指引
職醫核予公傷病假,當然不是全憑想像、無憑無據的給,實務上最常用的資料庫是《醫療失能指引》,英文是 The Medical Disability Advisor: Workplace Guidelines for Disability Duration (MDA) 或 MDGuidelines (MDG)。
這資料庫收錄了各種傷病的休養資料,輸入病人的診斷、健康情形、治療方式、工作種類、工作粗重程度等等資料,資料庫就會給出休養天數的統計資料。
對公傷病假評估比較嚴謹的公司,大多有訂購使用這個資料庫,台積也一樣,這是 台積常態性會使用的資料庫,在台積任何的評估都相當嚴謹,討論往往深入細節,也希望 based on solid evidence。
這個資料庫給出來的數字是重要的 benchmark,是職業醫學科醫師工作的實用助手。
綜合評估後,決定公傷病假的長度
實務上,職業醫學科醫師至少需要看到診斷證明書,了解受傷經過(When? Where? How? Why? Who?)、醫療情形與工作內容,再綜合比對「醫療失能指引」資料庫,才能建議雇主(即台積之於我),給予此員工幾天公傷病假休養。
公傷病假常見疑問解答
公傷病假快結束,若恢復不佳可以延長休養嗎?
公傷休養期屆滿,若員工傷勢恢復較慢或產生併發症(例如傷口感染、手術骨釘位置跑掉等等),就可能需要展延公傷病假,繼續休養。
若第一段的公傷病假已屆滿,需要延長,我建議盡可能要和員工會談,當面談、視訊、電話皆可,醫師才能詳細評估健康情形和治療計畫,以及看看員工最近一次回診時醫師怎麼說。
和員工談話前,我會建議請員工需要提供新的診斷證明書(上面至少要有某某科醫師寫「宜休養OOO天 / 週 / 月」,可以算是要再拿一次門票),若可以,也請他提供一些新的就醫資料,若可以提供檢查報告的話更好,如:X光、超音波、CT 或 MRI報告等,更有助於職業醫學科醫師在臨場服務時的評估。
綜合各種資訊評估後,我才會建議,展延幾天公傷病假休養。
通常,需要展延公傷病假的員工,受傷程度可能相對重、病情相對複雜,或者恢復能力相對差,有些人有合併交通困難,所以我也會預先提醒工作單位,宜提早規劃員工回來後的工作安排(復工 / 配工計畫)和交通協助。
門診回診,可以請公傷病假嗎?
若回診原因,與本次受傷直接相關,通常可以。例如:
- 骨折手術後,回骨科門診照X光追蹤癒合情況
- 割傷傷口縫合後,回外科門診追蹤傷口 / 拆線
- 車禍撞擊導致眼睛視網膜剝離,回眼科門診治療追蹤
- 外傷後導致複雜性疼痛症候群(CRPS),回復健科門診治療
在台積口語上稱「回診假」。
若回診原因,和本次受傷的關聯性比較間接,可能就不一定。例如:
- 骨折手術後,傷口癒合時長出肥厚性疤痕或蟹足腫,而想請公傷病假去醫美診所做除疤治療,一次醫美療程可能要10次,要給公傷病假嗎?
上述情形,給不給假,並不純粹是個醫學問題,其中也有醫學以外的因素,實務上沒有標準答案,公司可以有不同的解法。台積通常也是需要職業醫學科醫師綜合評估,有必要時邀集相關單位一起開會決議。
已回來工作但還需要請假復健,可以請公傷病假去嗎?
若復健科評估還有需求,員工能夠提供復健科診斷證明書,經職業醫學科醫師評估後,也認為有此需求,原則上是可以請公傷病假。
在台積口語上稱為「復健假」。
關於復健科的診斷證明書,上面需要記載「宜持續復健 / 建議持續復健」,若可以寫「療程初估OO週 / OO個月,每週OO次」則更好,公司給公傷病假更有憑有據。
晚上也可以做復健,員工一定要在上班時間去復健嗎?
雖然有一些法院判決可以參考,但這題其實也沒有標準答案,要看情況。
若員工因為某些原因,而必須在上班時間做復健治療(例如:需要某些特定的治療 / 療程 / 儀器,且這些只有醫院有,且醫院只有白天能做復健),員工提供復健科診斷書,經職業醫學科評估也認為此請假需求合理,那原則上是可以請公傷病假白天去復健。
若員工並無特殊的理由,其實晚上下班再去做復健也可以,這就比較不屬於醫學上的問題,職業醫學科醫師在這個問題上的角色較小,這題比較是公司 HR / 假勤政策問題,HR 可以自己決定,自己和員工協調溝通。
未來又需要再次手術,到時候可以請公傷病假嗎?
若是同一傷病的後續相關治療,原則上是可以。
有時,骨折癒合後,過了一段時間,骨科醫師會建議移除當初的手術植入物(如骨釘 / 骨板),通常會在骨折手術至少滿一年以後才考慮,此時員工又會需要門診、住院、手術,可以請公傷病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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