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些行為可能構成職場霸凌?哪些可能不構成?

我國法規怎麼說?

嚴格來說,「職場霸凌」在我國還不算是一個法律名詞,在法規中還沒有統一、明確的定義。

最新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(第四版)中,對於職場霸凌的描述為:

包括勞工於執行職務,在勞動場所中,受同仁間或主管及部屬間,藉由職務、權力濫用或不公平對待,所造成持續性的冒犯、威脅、冷落、孤立或侮辱行為,使受害勞工感到受挫、被威脅、羞辱、被孤立及受傷,進而危害其身心健康或安全,例如:

  1. 對同仁吹毛求疵,在小事上挑剔,把微小的錯誤放大、扭曲。
  2. 同仁或主管以各種方式鼓動同事孤立特定勞工、不讓其參與重要事務或社交活動,把其邊緣化,忽視、打壓排擠及冷凍。
  3. 主管在同仁面前對特定勞工咆哮、羞辱、威脅、名譽損毀、嚴重辱罵。
  4. 主管總是批評並拒絕看見同仁的貢獻或努力,也持續地否定同仁的存在與價值。
  5. 主管不准同仁請假或接受必要的訓練,導致其工作績效不佳。
  6. 主管給特定勞工過重的工作,或要其大材小用去做無聊的瑣事,甚至完全不給其任何事做。
  7. 主管給予同仁不實際的工作目標,或當其正努力朝向目標時,卻給同仁其他任務,以阻礙其前進。

法院實務見解扮演重要角色

在我國法院端,歷年已累積許多件「職場霸凌」的法院判決,我們可以從法院見解中,稍微窺探「職場霸凌」的具體內涵,持續將「職場霸凌」的樣貌描繪得更加立體。法院見解是實務上很重要的參考依據。


更多霸凌的例子

加拿大職業安全衛生中心(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,簡稱 CCOHS)說:

「職場霸凌通常是指在工作場所中,可能在心理或精神上傷害或孤立他人的行為或言語。有時,霸凌也可能涉及負面的肢體接觸。霸凌通常是重複發生的事件,或是一種有意圖的行為模式,目的在於恐嚇、冒犯、貶低或羞辱特定個人或群體。霸凌也可以被視為透過侵略行為來施加權力的一種表現。」

加拿大也提供了更多例子:

  • 散播惡意謠言、八卦或影射
  • 社交上排擠或孤立某人
  • 恐嚇某人
  • 暗中破壞或故意妨礙他人的工作
  • 身體虐待或威脅施加虐待
  • 無正當理由地取消某人的職責
  • 不斷變動工作指引
  • 設下不可能完成的期限,導致個人失敗
  • 隱瞞必要資訊或故意提供錯誤資訊
  • 透過口語或電子郵件開明顯冒犯的玩笑
  • 透過糾纏、監視或跟蹤侵犯他人隱私
  • 分配不合理的工作內容或工作量,對某人特別不利(造成不必要的壓力)
  • 「過度減少工作」——讓人感到自己毫無價值
  • 大吼大叫或使用髒話
  • 持續或反覆批評某人
  • 貶低某人的意見
  • 不當(或不應有)的懲罰
  • 阻礙某人申請訓練、休假或升遷
  • 破壞某人的個人物品或工作設備

霸凌行為難以窮舉,也難以預測誰會霸凌誰

CCOHS 雖然舉出了以上大量的例子,但也承認,以上的例子並不是一份 checklist,也無法涵蓋所有形式的霸凌,我們也無法預測誰可能成為霸凌者或被害者。

換句話說,我們很難用正面表列的方式窮舉出,所有可能的霸凌行為,做成一張可以勾選的檢查清單,讓公司或 HR 一項一項檢查,(想像我們準備出國玩時,整理行李一樣,一項一項勾過去),畢竟人類的行為總有其不確定性,消極一點說,總是有人能夠想出沒人想過的方式去欺負別人。

CCOHS 說,這份清單的目的是呈現職場中霸凌可能發生的一些方式。同時也要記得,霸凌通常被視為一種行為模式,透過一次或多次事件可看出霸凌正在發生,但即使只有一次事件,若其影響深遠,也可能構成霸凌。


哪些行為不一定構成霸凌?

CCOHS 認為,有時候,我們很難辨別職場上是否真的發生了霸凌。霸凌可能非常隱晦,往往要等到某種行為模式出現後才比較明顯。

許多研究指出,「強勢管理」與「霸凌」之間常存在一條模糊的界線。客觀、具有建設性的回饋通常不會被認定為霸凌,而是為了協助員工改善工作表現。

想想,你是否曾聽過主管說「我罵你是為你好」?

醫師在訓練、養成的階段,難免都曾遭遇過被師長、資深醫師基於醫學專業、病人安全等原因,嚴厲的教育或甚至責罵過(在醫院,醫師/醫學生們稱呼這種場景為被老師「電」。)

CCOHS 認為,下列行為不屬於霸凌或騷擾:

  • 雇主或主管為了管理與指導員工或工作場所而採取的合理行動(例如:管理績效、合理懲處、工作分配)
  • 表達不同的意見
  • 對工作行為提供建設性回饋、指導或建議

另外又補充說,當以下行為是合理並公平執行時,通常不會被認為是職場霸凌或騷擾:

  • 有正當理由調整工作任務或職責
  • 排班與工作負荷調整
  • 檢查工作場所
  • 實施健康與安全措施
  • 下達工作指示
  • 評估與審查工作表現
  • 懲處行為;以及/或
  • 任何其他合理合法的管理行為

不確定這行為是不是霸凌?自問這個問題:

CCOHS 說,如果你不確定某個行為或言論,是否構成霸凌,可以使用「理性人測試」(reasonable person test):

問問自己:大多數人會認為這種行為不可接受嗎?


📌 延伸閱讀

職業安全衛生法正在修法

勞動部有鑒於各事業單位近期職場霸凌案件頻傳,決定要將職場霸凌防治相關內容修入法中。勞動部在2025年05月01日勞動節發布新聞稿:「職安更全面,霸凌零容忍,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查」,職安法將有大幅度修正,可能將會有職場霸凌防制的專章。

看看勞動部的投影片說什麼:

這將是職安法的一大里程碑,我們正站在浪尖上,需要一起關心後續修法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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