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復工?什麼是配工?
當勞工因疾病(如心肌梗塞)或受傷(如右小腿骨折)休養一段時間後,準備返回職場工作,我們稱之為復工。
有時,如果勞工傷勢較重,即使已恢復部分工作能力,仍無法立即回到原職位,此時公司會協助調整工作內容,讓員工暫時從事輕便的工作,以幫助其逐步適應職場,這便是配工。
若勞工傷勢較輕或原工作負荷不高,通常可在康復後直接嘗試復工,無需特別配工,這屬於相對單純的情況。
復配工評估,請找職業醫學科醫師
若員工或公司,對於員工返回職場工作有所顧慮,可以至醫院職業醫學科門診掛號,或於勞工健康服務(臨場服務)時段安排職醫做「復工評估」;若員工或公司需要醫師給予工作調整建議,則是安排「配工評估」。實務上,復工和配工評估常同時進行,合稱為「復配工評估」。
復配工評估的目的,在於對勞工的傷病狀況、工作性質、實際工作能力、體力耐力及所有工作相關因素進行全面性評估,實質上,是對勞工進行工作適性評估(Fitness for Work)。
復配工評估所需資料
1. 醫療相關資料
(通常由員工本人提供,或由健康中心協助收集)
- 最基本:診斷證明書
- 非必要,但有助益:病歷(急診、門診、住院、手術紀錄、復健紀錄等)
- 輔助性質的報告:各類檢查報告(如影像檢查如X光、CT、MRI等;肌電圖、神經傳導速度檢查)
2. 工作相關資料
(通常由單位主管、工安或人資提供)
- 基本資訊:職稱、單位部門、班別、工時、年資
- 詳細工作型態說明:工作項目、內容、步驟、動作、使用的工具、是否單獨作業、有無危害物質、有無高風險環境等
復配工評估基本三原則
有人簡稱為 RCT 步驟:
- 風險 Risk
- 能力 Capacity
- 體力 Tolerance
1. 風險(Risk):首要考量「安全性」
這是所有復配工評估的第一步
評估重點:員工回來工作,是否存在任何安全性疑慮?
- 是否可能傷到自己?
- 讓原本的傷勢加重?
- 是否可能傷到別人?
- 是否可能傷到公司財產如機台、設備、產品?(如半導體廠中極為昂貴的機台、設備或產品)
醫師評估:若存在明顯的風險,職醫科醫師會禁止員工從事有風險的工作,等風險改善或解除,才會解除此工作禁令。
半導體廠案例:
某員工原本工作需要在無塵室內爬梯子維修、操作高處設備,屬於高架作業。員工在某天發生意外,頭部外傷、顱內出血,接受手術治療,手術後疑似偶爾有癲癇症狀,雖然已經有用藥預防癲癇發作,但還沒控制穩定,神經內科認為發作風險仍高。
儘管員工四肢活動正常、意識與判斷力清晰,並希望能返回工作,但職業醫學科醫師在評估後會建議:暫時禁止他從事高架作業(如在無塵室內爬梯子維修或操作高處設備)。
這是因為癲癇發作的高風險,可能導致他從高處摔落,不僅危及自身,也可能傷害他人及設備,存在明顯安全疑慮。此時,建議公司可先安排他從事無塵室內無需攀爬到高處的維修工作。
2. 能力(Capacity):評估「勝任度」
評估重點:
- 員工功能 / 能力恢復的程度?
- 從事此工作所需的功能 / 能力?
- 兩者之間是否存在落差?員工的能力是否符合此工作所需?能否「勝任」此工作?
半導體廠案例 1:
- 某員工,原工作是在晶圓倉儲區整理、收納晶圓,倉儲區的收納櫃類似圖書館的大型書架,有一望無際的層架櫃子,部分層架的高度較高,員工拿晶圓時需要雙手過肩上舉約160度,才拿得到。員工在一次職災中發生右側肱骨骨折,在手術和復健三個月後,右肩關節活動度仍不佳,右手無法高舉超過肩膀,只能上舉約80度,在此情形下,員工目前能力和原工作所需能力就存在一個明顯落差,顯然還無法勝任原工作,需要先協助調整工作內容。
半導體廠案例 2:
- 某員工,原工作是在無塵室內保養、維修機台(像台積有 MAE 負責 PM 機台),經常需要手動搬抬 20kg-25kg 甚至更重的機台零件,在一次職災中,發生左橈骨骨折合併左腕關節脫臼,經手術與復健治療後,左手暫時只能搬抬約 5kg 重物,距離原工作所需 20kg 的搬抬能力,還有落差,因此暫時還無法勝任原工作,需要先協助調整工作內容。
3. 體力/耐力/忍受度 (Tolerance):跨越「主觀不適」的門檻
在確認過風險與能力後,當員工已無安全疑慮,且能力已符合工作所需,此時大多數人理論上應可回到原工作。然而,實務上往往還存在一個「落差」,即勞工的體力、肌耐力或心肺耐力仍不足,容易感到酸痛或疲勞。這便是評估「Tolerance」(忍受度)的關鍵。
評估重點:
- 體力、耐力、忍受度不佳的情況下,最常聽到員工抱怨的症狀是「痛」和「累」,兩者都是主觀症狀,目前在醫學上無客觀工具可測量「有多痛」、「有多累」,只能依員工自己描述。
- 事實上,只要沒有明顯安全疑慮、所具有的能力已符合工作所需能力,員工通常就可以工作,問題的焦點便轉向:能做多少、能做多久、能做多快、能做多好?
常見誤解:一個常見的誤會是,只要員工還會痛,或者覺得容易累、無力、肢體僵硬、體力或耐力很差,就應該讓他繼續休養,不能復工。在這樣的誤會下,我們很容易把問題簡化為:「你還會很痛嗎?還會酸痛嗎?很累嗎?會無力嗎?」
事實上:人對於疼痛、酸痛、疲勞、僵硬等等不適症狀,是有一定程度的忍受力。簡單的例子:大家都有嘴破的經驗,嘴破時非常疼痛,大家可能會暫時減少吃東西、喝熱湯、少說話,倘若此時,有朋友剛好說請客,吃非常昂貴的大餐如米其林餐廳、高級牛排、和牛火鍋,有些人應該會願意強忍痛楚,也要吃上朋友這昂貴的一餐。
核心問題:所以,核心問題,不是「搬貨的時候你手會痛嗎?會無力嗎?」而是:
- 「我知道你搬貨時,手還會痛,我們允許你每搬 15 分鐘,就讓你休息一段時間,讓疼痛恢復,你願意忍受一定程度的疼痛,回來工作嗎?」
- 「我知道你搬貨時,很快就累了、手就會無力,我們允許你每搬 15 分鐘,就讓你休息一段時間,讓力氣恢復,你願意忍受一定程度的手無力不適,回來工作嗎?」
- (想想:你願意忍受嘴破的疼痛,免費吃朋友請客的奢華大餐嗎?)
關鍵是「願不願意」:因此,關鍵是員工「願不願意忍受一定程度的不適症狀,回來工作?」而「願不願意」本身就不再是單純的醫療問題了,很大程度取決於員工對不適症狀的忍受程度、員工的意願,也取決於醫療以外的眾多因素,包含工作誘因、假別、假勤誘因、報酬、獎金、單位氛圍、單位的支持程度、單位人際關係等等。
情境思考:
- 舉個情境:半導體廠,一個原本需維修機台、搬運零件的助理工程師,因職業傷害導致頸椎受傷,後頸疼痛及左手麻無力,經過多次手術治療,請公傷病假休養了約半年。
- 情況:經過治療,神經外科、復健科、骨科醫師評估復工應無安全疑慮,公司也暫時安排他到另一個單位,從事辦公室作業,只需坐在電腦螢幕前,輸入資料、比對各種紀錄,無需搬貨物,於是員工同意嘗試復工。
- 困境:員工在嘗試復工後,表示從事坐姿電腦工作約 15 分鐘後,感到頸部疼痛僵硬,難以忍受,無法繼續工作,必須站起來伸展休息,約休息 15 分鐘後症狀才會緩解,員工以此症狀要求繼續請公傷病假休養。
- 思考 1:我稱之為「一億元試驗」
- 如果此時,該單位宣布,有一個很大規模的臨時專案,只需要坐姿電腦作業即可,團隊預計要花一個月,披星戴月的趕工做完,自由參加不強迫,願意一起趕工的同仁,事成後,這季的獎金多「一億元」。
- 想想看:如果您是這位員工,您是否願意忍受每工作 15 分鐘頸部就疼痛僵硬難以繼續,必須站起來伸展的「不便」,也要堅持一起來趕工參與專案(為了一億元)?
- 思考 2:我稱為「無薪病假試驗」
- 如果此員工並非職業傷害,是自己休假時去日本滑雪摔倒受傷,因此治療期間請的假別都是自己的假,而非有全薪的「公傷病假」。
- 如果您是這位員工,您不是職災、不是請公傷病假,而是請半薪或無薪的病假好一陣子了,公司要協助您,暫時調整為輕便的坐姿工作,您是否願意忍受每工作 15 分鐘頸部就疼痛僵硬難以繼續,必須站起來伸展的「不便」,也要嘗試回來工作賺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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