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能力減損鑑定

不一定要等法院囑託,也能來門診自費鑑定

「對方的保險要我提出勞動能力減損鑑定,才能主張這塊的理賠」、「律師請我先來鑑定,之後再提告」——這是我在職業醫學門診裡每天都會遇到的問題。不論是車禍、職災或私人糾紛,勞動能力減損鑑定往往是和解、調解、訴訟中的關鍵一步。目前多數醫院的職業醫學科醫師僅承接法院委託的鑑定案件,我是少數同時提供自費門診鑑定的職業醫學科醫師,不一定需要等到法院發文到醫院委託鑑定,你也可以主動預約自費門診評估。


適合誰申請?

  • 因交通事故、職業傷病或私人糾紛,身體功能受到永久性影響的當事人
  • 正在調解或協商和解金額,需要專業依據佐證的當事人
  • 律師、保險公司、工會,為當事人尋找可執行門診鑑定的醫師

兩種鑑定管道

① 調解階段:自費門診鑑定

不需要上法院、不需要等待法院委託,可直接預約門診評估。鑑定結果雖然法律效力不如法院委託鑑定,但在勞資調解、車禍和解、勞動調解程序中,仍是重要的參考依據,也是許多當事人能在進入訴訟前即達成和解的關鍵。

② 訴訟階段:法院委託鑑定

若已進入訴訟程序,法官可依當事人意願,發文委託醫院執行鑑定。這是法律效力最高的鑑定方式,結果將作為法院判決賠償金額的重要依據。


鑑定怎麼進行?

依照《美國醫學會永久障害 / 永久失能評估指引》,綜合考量傷病診斷、身體檢查、影像檢查、對生活功能的影響、對未來賺錢能力影響、職業與年齡等因素,評估出勞動能力減損比例(%),作為求償金額計算的依據。

原則上建議在事故發生、經治療後約1年後,達到醫療穩定狀態時進行鑑定,實際時機仍以醫師評估為準。


需要準備的資料

  • 病歷(急診/住院/門診)
  • 診斷證明書
  • 手術紀錄
  • 檢查報告(影像檢查、肌電圖、神經傳導等)
  • 影像光碟(X光/電腦斷層/磁振造影)
  • 復健治療紀錄
  • 工作內容說明(產業類型、職稱、年資、每日工作內容)

為什麼找林醫師

多數職業醫學科醫師僅承接法院委託案件,實際受理自費門診鑑定的醫師相對少見。林醫師具備台大醫院職業醫學科完整訓練,於台大醫院及輔大醫院長期投入勞動能力減損鑑定工作,能提供勞工更主動、更即時的諮詢評估管道。


費用

鑑定為自費項目,不論自行掛號或法院委託皆需自費。實際費用依個案評估內容而定,詳見頁尾聯絡資訊,或於門診現場諮詢。


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|門診時段:週一下午、週三上午、週三下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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