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林醫師,我車禍骨折開完刀三個月了,現在右肩還舉不起來,對方的保險一直催我談和解,我提了勞動力減損100萬元,但對方不認,叫我要找醫師鑑定才算,請問我現在可以鑑定嗎?」
「林醫師,我發生職災,在工地被機器砸到腳,腳踝骨折,我要跟老闆提賠償,我想鑑定勞動能力減損程度。」
「林醫師,我車禍撞到頭,左眼失明,我的工作是機場塔台人員,很需要用眼,應該很難回到原本工作了,我準備要告對方,刑事加民事,我的律師要我先來找您算勞動能力減損。」
「林醫師,我車禍後告對方,法院還是希望我們和解看看,檢察官請我先來找您,算算看勞動能力減損。」
在我的職業醫學門診裡,這類焦慮、無助的問題是我每天的日常。不論是遇到車禍、嚴重職災或是私人糾紛,許多人在受傷後,除了要面對治療、復健,更要面對漫長的和解、談判、調解、訴訟。
其中,和解或訴訟中有一個重要的項目:勞動能力減損。
這項鑑定是什麼?為什麼保險公司、律師、調解員或法官都會注意到?身為目前少數在醫院實際執行「自費門診鑑定」與「法院委託鑑定」的職業醫學科醫師,讓我用白話文說明。
什麼是勞動能力減損?
醫學上的「勞動能力減損」,白話來說,指的是一個人因為車禍、糾紛、職業傷病(職災)或其他疾病等等原因,導致身體器官在結構上或功能上受損,進而實質影響到工作功能、工作表現與未來的賺錢能力。
在求償上,它包含了兩個核心層面:
- 身體損傷:這是基礎,代表人體的器官、部位受到實質的傷害。
- 工作功能降低:這是進一步導致的結果,代表這個身體損傷,阻礙了你從事特定工作或一般工作的能力。
補充觀念
受到相同的身體損傷,對不同職業的影響可能天差地遠。
例如,同樣是發生車禍導致「左手小指截肢」,對於一位小提琴演奏家來說,這幾乎代表著職涯的終結;但對於靠聲音工作的人(如老師、Podcast 主持人、動畫配音員)的日常工作影響則相對較小。這就是為什麼鑑定不能只看病歷,必須由具備職場勞動分析背景的職業醫學科醫師來評估。
身體受傷即使不影響現有工作,減損依然存在。
例如,左踝骨折導致無法久站、無法蹲下。雖然這對「辦公室坐姿文書工作者」目前的影響相對有限,但因為他身體功能確實受損,限縮了他未來從事某些特定工作的可能性,因此在醫學評估上,依然存在勞動能力減損。
常見原因與門診案例
- 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
- 職業傷病事故(職災)
- 私人糾紛
- 各種疾病
實際案例
- 搬家工人:因車禍導致右臂骨折、神經受損使右腕無法舉起(垂腕),無法繼續從事搬家工作,對方保險要求鑑定勞動能力減損。
- 金融業理財專員:被追捕嫌犯的警車高速撞擊,造成嚴重腦出血,導致認知功能受損、無法言語(失語症),無法恢復工作,進而申請國家賠償,法院委託醫院鑑定勞動能力減損比例。
- 鷹架工人:發生高處摔落職災,脊椎受傷,雙腳行動不便,只能終生從事輕便工作,雇主要求鑑定勞動能力減損。
- 國道客運駕駛:罹患腦中風,導致右手右腳行動不便,再也無法開客運,保險公司要求鑑定勞動能力減損。
- 廚師:在某次非工作中的意外爆炸事故中發生大範圍燒燙傷,和雇主有勞資糾紛,律師請他先來門診鑑定勞動能力減損。。
- 機場塔台管制員:在運動時眼睛被棒球擊中,右眼視力接近失明,視野大幅減損,後續可能再也無法從事原工作,只能改內勤,保險公司要求鑑定勞動能力減損。
勞動能力減損鑑定流程
現在網路上能查到的懶人包,比較多是建議「等法院開庭、法官發公文委託醫院,再去醫院鑑定」,畢竟實際上有在「法院外」做門診鑑定的職業醫學科門診很少。
但訴訟往往曠日費時,有時在上法院前,兩造就有機會和解,不但節省雙方時間和精力,也節省國家的法律資源,讓法官可以去判其他大案子。此時「自費門診鑑定」就是大家可以使用的資源。
鑑定分為兩大管道:
① 調解階段:自行掛號(自費鑑定門診)
- 自費鑑定門診:不需要上法院,不需要等法院委託,大家可以主動至有承接此業務的職業醫學科門診鑑定,目前只有少數醫院有提供此資源。
- 法律效力:和法院委託鑑定相比,自費門診鑑定的結果,法律效力相對較低,但是這份由醫師依據國際標準開立的鑑定診斷書,在勞資調解、車禍和解或勞動調解程序中,仍是作為調解金額的重要參考依據。
- 優點:你可以拿著這份科學數據告訴肇事者或雇主,主張:「我的勞動能力減損是專科醫師評估出來的,讓我們依據這個數字談。」往往能在調解階段就順利達成和解,免去曠日費時的官司。
② 訴訟階段:法院委託鑑定
- 向法院申請:若調解失敗,提起訴訟,走進訴訟程序裡,法官通常會詢問兩造的意願,雙方都可以提出希望鑑定的醫院,取得共識後,再由法院發公文委託醫院進行鑑定。
- 法律效力:是法律效力最高的鑑定方式,其結果將作為法院判決賠償金額的重要參考依據,我平常在醫院門診也經常協助各大法院審查並撰寫這類的鑑定報告。目前多數醫院有承接法院委託的鑑定業務。
如何鑑定?
鑑定依據
目前國內多數醫院的鑑定方式,主要參考《美國醫學會永久障害評估指引》及《美國醫學會永久失能評估指引》兩部工具評估,目前我國暫時沒有本土性的鑑定指引。
經過醫師考量傷病診斷、身體檢查、影像檢查結果、對生活功能的影響、未來賺錢能力、職業、年齡等因素,綜合評估,得出「勞動能力減損比例」。
勞動能力減損比例鑑定結果
實務上以「百分比」呈現(%數)。
舉例:「林OO在本次車禍受傷後的勞動能力減損比例為10%。」白話文的理解是:「林OO在受傷前,工作能力是100分(滿分),本次受傷後永久性的扣了10分,現在的工作能力只剩90分。」
保險公司、調解員或法官,會用這個「減少的%數」,去乘以你到65歲退休前原本應得的薪資,再套進一個計算公式裡(霍夫曼係數 / 霍夫曼公式),計算出賠償金額。
鑑定時機:達到「醫療穩定狀態」
原則上,病人必須達到「醫療穩定狀態」才適合進行勞動能力減損鑑定。
白話來說:病人在傷病事故後,需要完成適當的治療,並且穩定復健、回診追蹤一段時間,確認傷病狀況已大致達到穩定狀態,無論是否繼續接受治療,在未來的一年內已不太可能有重大變化(無論是改善或惡化)。
在我的臨床經驗與實務判斷上,通常建議至少在事故發生6至12個月以後,才較適合評估鑑定。
實際上,病人是否已達到「醫療穩定狀態」並適合鑑定,最終需以醫師評估為準。
來鑑定門診,請準備完整資料
為了開立嚴謹且具公信力的鑑定診斷書,由法院委託的鑑定,我們鑑定醫師會聯絡法院,請法院告知受鑑定人(當事人)提供必要的病歷資料。
若您是來自費門診鑑定,請務必先回原就診醫院申請好以下資料:
- 病歷:包含急診病歷、出院病歷(住院病歷)、門診病歷。
- 診斷證明書:包含急診、出院、門診之診斷證明書。
- 手術紀錄:若有接受手術治療者必帶。
- 檢查報告:包含血液檢查、尿液檢查、影像檢查報告、其他臨床檢查報告(例如:肌電圖、神經傳導檢查、腦波檢查、神經心理衡鑑、視力視野檢查等)。
- 影像光碟:請向醫院拷貝 X光、電腦斷層(CT)或磁振造影(MRI)之影像光碟。
- 復健治療紀錄:通常提供復健科門診或住院病歷,若有復健相關紀錄(例如大醫院物理治療中心的治療紀錄),也可以一併提供。
- 工作說明:請用簡單文字描述你的產業類型、精確職稱、年資、每日具體工作內容與工時(這對職業別加權計算至關重要)。
鑑定費用
不論是自行至門診掛號鑑定,或由法院委託鑑定,皆需自費,此鑑定業務非健保看診。
1. 調解階段自行掛號
林義哲醫師於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提供此服務,費用及相關細節,歡迎來電諮詢。
2. 訴訟階段法院委託
費用依各醫院的規範,實際情形請詢問法院或醫院。
目前林義哲醫師於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開設鑑定門診,歡迎有自費鑑定需求的個案多加利用:
門診時段:週一下午、週三上午、週三下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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